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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如何降低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网 时间:2020-02-19

  若是因为本次疫情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的,属于不可抗力,一般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可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对于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面对此次疫情,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疫情持续发生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疫情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2、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建设单位申请工期顺延,工期顺延期限以实际受影响的期限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申请期限的,尽快申请工期顺延。

  3、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如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4、如因疫情导致成本费用增加,有权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程序尤其是索赔时间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5、如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无法履行的判断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考示范文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