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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更新了化妆品宣传禁用词语,请收藏好
来源:转载 作者:网络 时间:2019-12-27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
2
虚假性词意。
4
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6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8
庸俗性词意。
10
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