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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纸法律法规变化
来源:互联网 作者: 邹庆峰 时间:2020-03-1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给食品经营者上了“紧箍咒”,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食品添加剂都要获得许可才能生产;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建立自查制;利用信息化系统溯源查找食品问题;网络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明确责任;食品犯罪者将被终身监禁,处罚提高至30倍等,强化了舌尖上的“保护伞”。
新法规对食品包装用纸有什么影响呢? 食品包装用纸法规和标准有什么变化呢?
1、食品包装用纸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的要求,但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的管理范围。
与食品安全法同时生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因此,食品包装用纸不在食品生产许可SC管理范围。
2、食品包装用纸按照2014年8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执行。
其办法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六十二项,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在列,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许可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汉语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
3、GB 4806.8-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将在2017年4月19日生效。
国家卫生和生育计划委员会制定GB 4806.8-2016取代GB 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卫生标准》等,理化指标包含铅砷指标、甲醛和荧光性物质残留指标、微生物限量和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等迁移性指标。与GB11680相比,主要增加了甲醛残留指标、迁移性指标。
4、食品包装用纸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2017年10月19日生效。
食品包装用纸添加剂应符合 GB 9685-2016取代了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升级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更加严格按照GB9685执行。
5、GB 316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卫生规范》 于2016年9月21日生效。
对食品包装用纸企业厂区环境、厂房、设施设备、人员、原辅料要求、生产加工卫生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卫生要求、管理机构、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文件管理和记录等均有要求,企业必须要符合其规定。
6、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将于2017年10月19日生效。
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
食品包装用纸板生产企业如何应对才能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呢?
根据GB 9685-2016和GB4806.8-2016原物料检验部门建立原物料验收标准;
采购向供应商索取原辅料MSDS、符合GB9685-2016的声明或符合性证明文件,以证明可以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生产;
生产、仓库、品管等部门评GB 316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卫生规范》的符合性和差距,若有差距,及时整改;
品管部门根据GB 4806.8-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及时修订产品标准,并进行备案,并配置相应的检验设备,建立检验方法,标准生效后按照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
市场、销售人员应了解GB 4806.8-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与原GB11680的差异,并更新相关宣传材料,做好客户沟通和市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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