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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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的防范

来源:互联网 作者:张晓菊 时间:2020-03-08

  高端综合性酒店,为外出的人们提供了吃、住、行一条龙式的服务。为了使酒店的经营者能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安全、舒适的旅店服务,除了外部要受公安、卫生、工商、旅游、文化、物价、消防等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外,从酒店的内部来讲,更应完善相关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全套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防止经营风险的发生。

  笔者认为,酒店经营过程中应防范如下风险

  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问题

  酒店经营过程中,如果监管不到位,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极易涉及职务侵占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这两个罪名。

  实践当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为达到侵占酒店的采购款物的目的,与供货方串通,采用由采购人负责做虚增采购量,并与供货商谈好分成数,定期和供货商结算并从供货商处拿回虚增采购款的形式,侵占了本属于酒店的资金,这种行为就涉及职务侵占罪的问题。

  再比如,采购人员配合供货人员做虚增采购量一个月后,被告采购人员提出要拿采购款总额3%回扣,供货方表示同意。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问题。

  为避免上述犯罪行为的的产生,日常管理中,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涉嫌犯罪情形,应第一时间以沟通感化为主,鼓励退赃,挽回公司的损失,同时说服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如难以感化,在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对侵犯公司利益,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因酒店管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实行早九晚五比较规律的作息时间,那么劳动合同内容的签订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由于涉及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在《劳动合同》和《员工守则》中对他们的工作要求有别于其他行业,需制定详细的规范流程。比如;出现遗失物的处理流程都应明确细化,并强化执行。因一旦发生侵占住客财物的行为,将给酒店的名誉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如何保障客人生命健康的安全的问题

  酒店服务的重中之重,是保障每一位来酒店住宿的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安全。客人的生命健康会因如下原因导致其受到伤害:1、酒店雇员致消费者伤亡;2、第三人致消费者伤亡;3、消费者自己造成的伤亡。索赔较多的是第三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在日常管理中,酒店应注意通过张贴显注标志、防护栏、防滑垫或专人带领、指挥等方式尽可能做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面临合同责任或侵权责任。同时,一旦发生纠纷,相关证据的采集工作一定要做到位。

  四、保管服务的问题

  物品的保管责任,我国一般通过《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来进行综合规制,住宿期间,酒店应保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酒店住宿过程中,不少酒店都会在醒目位置贴上“保管随身财务,丢失概不负责”等提示语,但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是酒店为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所以该条款能否被认定有效,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所以酒店还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消费者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餐饮、会务、娱乐过程中的安全保障问题

  高端酒店场地服务设施健全,用餐、娱乐、会务甚至游泳施设一应俱全。服务管理人员配置全面,消费者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都应得到保障。该义务不仅受《民法总则》、《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制,也需遵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制。酒店内部更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就酒店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演练。

  以上是笔者对酒店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点所做的一点思考。酒店是涉众型服务行业,运营过程中如不能妥善处理遇到的纠纷,将为其自身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其社会评价,尤其目前是网络社会,网络传播的效果不容小觑。因此,如何真正利用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措施降低酒店的经营风险,是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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