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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员工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来源:互联网 作者:广州企业法律顾问 时间:2020-06-20
实践中,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进行股权激励或者动员职工及其家属集资,或在本单位吸收职工存款入股。无论哪种融资,都存在一些“灰色地带”,特别是债权式的内部集资直接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法律风险。广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团队特别参照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根据多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的经验,对企业向员工融资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并从实务层面较提出全面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学习:
企业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债券、投资收益或原始股的方式向员工筹集资金。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企业因未符合手续等原因而被认为涉嫌非法集资,甚至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企业在进行内部集资过程时,注意把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借款对象必须严格控制在本企业内部职工范围内,不要扩大到职工的亲朋好友或其他关系人。借款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和扩大经营活动,不要用于诸如向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贷等。借款利息最好约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最好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广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认为,企业向员工借款融资,应与员工协商,不能仅与员工代表开会确定,确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以采取延期发放工资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