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研究

针对行业精细化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给您更高端的服务体验

按照行业选择法务研究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8922193732

Q  Q联系:2946328566

邮箱地址:2123014618@qq.com


线上咨询

  • 到期投资不到位,视为放弃股权?以及如何“开除”股东?

    到期投资不到位,视为放弃股权?以及如何“开除”股东?

        到期资金不到位,视为放弃股权的条款,属于约定解除权的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若要解除股东资格,仍需通过召开股东会作出除名决议的方式进行,否则股东资格并不当然丧失。  股东会有权作出减资决议但无权作出定向减少某一位股东出资的决议,该种定向减资的决议超越了股东会职权的范围,严重侵害了被减资股东的权利,决议无效。  案情简介  一、2002年,世纪公司由张胜才等9个股东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其中

  • 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

    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

      摘要:  俗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危害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让民众陷入什么还能放心吃的恐慌,继而引发对政府监管的质疑、对政府信任的动摇。保障民生,首先必须保障食品安全,司法机关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有所作为,既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又要找准法律依据准确予以适用。本文中,笔者尝试结合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进行分析。  一、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之法律适用8问8答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之法律适用8问8答

     年推出的全新栏目——刑事罗言正式与您见面了。庭前独角兽邀请上海高院刑二庭审判长罗开卷博士担纲栏目主持。本栏目将陆续推出经过罗法官精心筛选的刑事审判干货总结,前沿动态,案例解读,以及由罗法官推介的上海法院刑事法官撰写的实务文章。期望借此栏目推进刑事审判实务经验的总结与梳理,达成知识管理,推动刑事实务问题的研究和探索。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问8答  作者 | 罗开卷 上海高院刑二庭法官(校对:许

  • 315说法:食品经营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后果很严重

    315说法:食品经营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需要承...

      一年一度的315来临之际,日前又爆出一起成都某中学被曝重大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事件,直逼家长底线。  所以今天我们来讨论下食品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相当于食品的出生年龄,合格证相当于食品的身份证,修改食品的出生日期或生存期限

  • 对酒类等来源不明食品监管适用法律问题的分析

    对酒类等来源不明食品监管适用法律问题的分析

      当前,由于《食品安全法》对销售来源不明的酒类(包括其他预包装食品)行为的定性及处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得一线监管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对这一行为的认识和处理分歧较大,争议颇多。普遍存在着以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情形、销售不合格食品情形、侵犯注册商标、特有包装装潢专利移送情形、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 等等情形处理的情况。对以上食品安全法律适用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特别表现在来源不明的酒类执法检查中